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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不符合滨湖校区高知公寓认购条件已交款退还的公告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4-01-21 18:04:21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
滨湖校区高知公寓从2017年12月31日开始认购,根据《滨湖校区高知公寓建设、认购、分配、结算办法》规定,在分配前已去世、离校人员,不再具有认购资格。上述人员已交认购款项予以退还,由本人或家属提交退款申请,办理相关手续。

特此公告。

联系人:葛琳 13965881056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滨湖校区高知公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

滨湖校区高知公寓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4年1月2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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